在近幾年指導過程中,經(jīng)常會有示范戶問:“我們兩戶的養(yǎng)殖塘口靠在一起,只有一個池埂相隔,為什么我們使用的同一藥物,相同的劑量,但是用藥后的效果卻明顯不同?”其實魚藥的使用效果受天氣、環(huán)境、水生動物的生理特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下面介紹一下魚藥最佳給藥時間應考慮的幾個因素。
1.溶氧。大多數(shù)潑灑型的藥物在使用過程中都要消耗水體中的氧,因此不宜在傍晚、夜間、清晨或陰雨天使用,因為此時使用極易造成水生動物缺氧浮頭,甚至泛池,但有些藥物,如過氧化鈣等能釋放出氧氣的藥物除外。
2.溫度、光照強弱。水產(chǎn)藥物的毒性一般隨溫度的升高而增強,給藥時要注意避開高溫,同時也可以保護施藥人的安全,但是菊酯類殺蟲藥的毒性與水溫呈負相關:水溫低時(特別是20℃以下時),對鰱魚、鳙魚毒性大,因此春季溫度低時要慎用或盡量避免使用菊酯類殺蟲藥物。有些藥物對光線較為敏感,不宜在中午光照強時使用,如二氧化氯見光易分解而降低藥物的使用效果。
3.水生動物生態(tài)習性。魚塘大量換水后,大多甲殼動物,如蝦、蟹,往往會因此誘發(fā)大批蛻殼,蛻殼過程中和剛蛻殼的軟殼蝦、蟹體質(zhì)較弱,因此,蝦、蟹養(yǎng)殖在大量換水后一般不宜潑灑藥物,以防藥物的刺激導致這部分蝦、蟹死亡。
4.給藥途徑。內(nèi)服藥物一般在停飼一次后再給藥,以確保藥餌大部分被水生動物攝食?,F(xiàn)在魚類養(yǎng)殖戶大部分都是采用投餌機投喂,浪費很少,因此可不需要采取停飼的方法。建議先投喂部分未拌藥物的詞料,待健康的魚類吃飽離開后再投喂拌有藥物的飼料,這樣有利于已生病且病情較輕的魚類可以吃到藥物從而達到治療目的。若從預防的角度考慮,也可以將所有飼料全部拌上藥物,以達到對健康魚進行預防的目的。潑灑藥物一般要在投飼之后使用,以防藥物的刺激影響水生動物的食欲,導致其不能正常攝食。